磷矿及其共伴生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聚焦磷矿源头提质与富集、磷及共伴生元素分离纯化与定向合成和磷迁移转化规律及污染协同治理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科学研究、应用技术开发以及工业化应用,不断提升我国磷化工资源开发与利用水平。
实验室按照“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重视学科、专业的相互渗透,鼓励相关学科的交叉与集成。热诚欢迎和邀请相关领域的国内外科研人员到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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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等同技术职称);不具有以上学位或职称的,须有两名具有正教授职称(或等同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项目申请人须与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开展合作,至少有一名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作为项目参与人。
3.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请该项目。
4.项目申请人须为申请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发的科技人员,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投入,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严禁挂名申报。
5.申请人已退休或在项目实施期内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需申报,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材料(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6.每位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1项。
7.已支持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本期开放课题。
8.须符合指南对项目申请人、参与人员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重点支持领域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