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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二审是终审吗?离婚案件二审原告可以撤诉吗?

2023-05-05 14:50:26 来源:中国视窗网

离婚案二审是终审吗?

是,二审是终审。二审对婚姻关系的判决不服的不能申请再审或申请检察院抗诉。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离婚二审的审理过程了,由于我们国家现在离婚上诉的案件越来越多,所以我国针对离婚的法律条文规定也完善得越来越好。上面介绍的二审过程中涉及到的一些法律法规都是我们值得去注意的,在二审的时候,提交的材料越多,那胜诉的几率就会越大,前提是提交的证据和材料一定是真实可靠的,若发现是伪造的,不仅取消答辩的资格,自身还有可能受到法律的惩罚。

离婚案件二审原告可以撤诉吗?

可以。

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后什么时间可以再起诉?六个月。

离婚案件的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必须要经过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原告撤诉的,被告可以起诉离婚,没有时间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除了离婚案件需要有新情况、新理由并受六个月的期限限制处,其他案件的撤诉,是可以重新起诉的,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就会受理。

六个月的时间限制只是针对原告的,为了给予原告充分的考虑时间,对于被告而言,可以随时起诉离婚,没有时间的限制。

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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