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再次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将现行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9600元(月均800元)以下提高到15600元(月均1300元)以下。8月6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的意见》(下称《意见》),此次标准提高增幅高达62.5%,预计将新增2.35万户家庭可通过廉租住房保障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标准提高幅度达62.5%
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易松翠介绍,2007年底,广州市出台实施《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实物配租、发放租赁补贴和租金核减三种方式实施廉租住房保障,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07年底至今,广州市已累计对49285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
2010年5月,广州对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将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由7680元以下提高到9600元以下。目前符合现行条件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已基本解决了住房困难,为此,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住房价格以及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调查测算后,提出调整廉租住房的准入标准的意见。
8月6日的市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的意见》,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由现行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9600元(月均800元)以下提高到15600元(月均1300元)以下。此次标准线增幅高达62.5%,预计将新增2.35万户家庭可通过廉租住房保障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新增保障对象主要发补贴
易松翠介绍,对提高收入线标准后新增加的保障对象(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处于9600~15600元之间的家庭),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方式,由政府资助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解决住房困难。发放租赁补贴的标准按照现行规定中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681~9600元的档次标准计发。以一个三口之家无房户为例,如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属于9600~15600元的家庭,政府每月补贴金额为380元。
关键词: 廉租住房收入线标准人均可支配提高增幅高达